信息管理

信息管理应该:

  • 精确地、具一致性地捕捉数据;
  • 从原始数据中开发可用的信息;
  • 在信息的有用生命周期中,维护信息的安全与可获得。
  • 支持有效决策与沟通。
指标 第2级别特性

 

评估信息管理能力的需要,较少关乎工作内在的复杂度,而更多是关于外部环境。

大型、高度复杂的工作,从信息的角度而言,可能是很开放、直接明确的;而小项目可能商业敏感很强,而且需要谨慎仔细的信息管理。

在安全性具有重要性的环境里,可能信息管理需要具有第3级的能力—低于此级别就不合适了。

 

收集与创建数据

收集或创建所有必要的数据。

记录与保存信息

数据作为信息呈现,支持决策流程并使利益相关方了解信息。

文件具有清晰的版本控制与所有权。

访问与传播

文件是可访问的,但是受控的。

对传播进行记录并可追溯。

封存 当不再需要文件的时候,进行封存。

销毁

销毁信息是临时性的,除非出于合同或法律原因。
 
指标 3级别特性
收集与创建数据

所有必要的数据,都以显然一致的方式进行收集或创建。

记录与保存信息

在所有文档中实施了演示标准。

关键文件要经过完整的配置管理。

具有支持工作流、安全保存与备份的体系。

访问与传播

定义与控制访问权限级别。

具有发布前管理授权与检查传播的体系。

封存 当不再需要文件时,封存文件,但要保留文件的历史。

销毁

阶段性评审文件的保存,销毁不必要的文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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