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项目、项目群或项目组合进行治理和管理的方式,有赖于很多不同的外部因素。项目、项目群与项目组合的发起人和经理,必须在一开始就了解这些外部因素,这样就能合适的方式管理相关工作。
主办组织与所构成的项目、项目群与项目组合之间的关系具有多个层面。项目组合总是座落在“主办组织”内,比如一个公司、政府部门或慈善机构。
有些组织对其项目与项目群根本就不进行协调,每个项目或项目群在组织内独立存在。有些项目群是项目组合的一部分,有些项目在某个项目群中,而其他项目则可能仅仅是项目组合的一部分。
从合同的角度,项目经常是由一家代表客户的签约组织来实施交付的。这家签约组织被给予合同来交付产出,将完成的交付物移交后,它就不再参与。承包商的项目可能正好是客户的项目或项目群下的个子项目。在这种情况下,项目可能是客户与承包商的两个不同的项目组合的一部分。
大型、复杂项目或项目群可能超越了任何单个组织的能力,因此要求组建一个合资公司。这能使资金提供、收益分配和利益相关方管理变得更为复杂。
项目、项目群与项目组合存在于公共和私人部门领域,可能是商业组织的或非营利组织的。
环境的所有这些方面,对如何认知风险、创新与价值,具有很大的影响。
这些只是组成项目、项目群与项目组合环境的很多方面中的一些。其他方面可能还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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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业领域,例如,工程行业、IT行业、船舶建造行业、医疗行业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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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越地理空间和运用不同语言的跨国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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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规管控的环境中,产出、成果、收益与工作实施的方式必须符合公布的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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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公共领域,对问责和透明度具有特定需求。
这些因素可以有无数的组合方式,并对项目、项目群或项目组合的治理与管理方式产生独特的影响。
管理团队需要在生命周期开始就尽早地对环境进行评估。这类评估所用典型的技术就是PESTLE分析法,代表了政治(Political)、经济(Ecomonic)、社会(Sociological)、技术(Technical)、法律(Legal)与生态环境(Ecological)方面的要素。
除了考虑环境对项目、项目群或项目组合所具有的影响,还需要考虑所做的工作对环境的影响。这个原则在利益相关方管理和变更管理功能内是固有的。
当工作推进的时候,工作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也会发展与变化。管理团队必须监督这个过程,并识别产生的问题与机会。